薪税知道 | 法定免征之政府部门、外国组织等特定奖金个税优惠

法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包括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

所称领发的奖金,是指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制定奖励办法,并确定获奖人员,由财政资金或者公益性社会团体负担的奖金。

省部军级以上单位和国际组织奖金免税的具体项目举例

国际组织奖金

●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奖金

“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金”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旨在表彰奖励在与贫困作斗争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少年,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 51号)的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视同从国际组织取得的教育、文化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教育奖金

●长江学者成就奖奖金

教育部和香港实业家李嘉诚先生共同筹资建立了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该计划包括实行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和设立 “长江学者成就奖”两项内容。即经过一定审核程序,在全国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学科中,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城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作为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特聘教授任职期间取得重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将获得由教育部会同李嘉诚先生审定并公布的每年一次的“长江学者成就奖”,每次一等奖1名,奖金为 10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0名,每人奖金为50万元人民币。

为了鼓励特聘教授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有关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1998〕632号)的规定,对特聘教授获得 “长江学者成就奖” 的奖金,可视为国务院部委颁发的教育方面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科学奖金

陈嘉庚科学奖奖金

陈嘉庚基金会以中国科学院为业务主管都门,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由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银行等部门及中国科学院各学部主任和院士组成理事会,下设评选委员会。该基金会的主要职责是设立陈嘉庚科学奖,以奖励取得杰出利技成果的我国优秀科学家,促进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该奖共设6个奖项,每个奖项奖金 30万元人民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陈嘉庚科学奖获奖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6)561号)的规定,在陈嘉庚科学奖业务主管、组织结构、评选办法不变的情况下,对陈嘉庚科学奖获奖者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

为奖励长期奋战在工作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的地质工作第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原国土资源部根据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经过专家初评、评奖委员会终评和社会公示,评出获奖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1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8号)的规定,对国土资源部和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严格按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和评奖办法,评选出的上述奖项奖金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见义勇为奖金免征优惠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给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25号 )的规定,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对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体彩中奖所得1万元以下免征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12号)的规定,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 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举报、协查违法犯罪奖金免征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